机构职能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制度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⑵负责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及其增值收益的财务管理,财务分析,会计核算工作。拟定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实施细则;⑶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的预算、决算,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监督指导管理部的财务会计工作;⑷负责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⑸负责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记载缴存、使用单位明细帐;⑹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承办银行的结息及对账工作;⑺负责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有关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档案整理工作;⑻负责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整体报表的合并、汇总、报出工作;⑼负责对管理部各项财务收支状况及行政经费开支情况的稽查、审计工作;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联系方式:0913-293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