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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渭南 市住房公积金2023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 名委员,2023 年召开3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2.会议审议通过了渭南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推选出第四届管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3.会议审议通过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修改草案)》、《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改草案)》、《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修改草案)》、《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实施意见(草案)》、《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三年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草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渭南市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7 个科,分别为:人秘科、公积金管理科、信贷科、财务会计科、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科、稽查科、信息技术科;11个管理部,分别为:临渭区、高新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大荔县、澄城县、合阳县。韩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162 人,其中,在编57 人,非在编105 人。

中心网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https://gjj.weinan.gov.cn/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 年,新开户单位311 家,净增单位-50家;新开户职工2.38 万人,净增职工0.56 万人;实缴单位4603 家,实缴职工29.09万人,缴存额40.35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7 %、1.96 %、19.73 %。2023 年末,缴存总额363.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0 %;缴存余额148.28 亿元,同比增长13.5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 家。

(二)提取:2023 年,7.9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64亿元,同比下降3.99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6.11 %,比上年减少13.86 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14.94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7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 万元。

2023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 万笔16.21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35%、41.57 %。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0万笔14.52 亿元,韩城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 万笔1.69亿元。

2023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97 亿元。其中,市中心11.01亿元,韩城中心1.96 亿元。

2023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15万笔169.30亿元,贷款余额104.5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08%、10.58 %、3.21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0.49%,比上年末减少7.08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2家。

2.异地贷款:2023 年,发放异地贷款1545笔57150万元。2023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66596.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17120.71 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6.63 亿元。其中,活期0.49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7 亿元,1年以上定期14.70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4.44 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0.49 %,比上年末减少7.08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 年,业务收入40413.45 万元,同比增长0.93 %。其中,市中心33523.65 万元,韩城中心6889.80 万元;存款利息8373.5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037.10 万元,国债利息0 万元,其他2.85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 年,业务支出16257.83万元,同比下降26.98 %。其中,市中心12467.78 万元,韩城中心3790.05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217.54 万元,归集手续费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28.40 万元,其他11.89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 年,增值收益24155.62 万元,同比增长35.90 %。其中,市中心21055.87 万元,韩城中心3099.75 万元;增值收益率1.74 %,比上年增加0.33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498.0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172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85.55 万元。

2023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72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19.77 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819.77 万元。

2023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1979.22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533.45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26033.98 万元,韩城中心提取2499.4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 年,管理费用支出2164.98 万元,同比增长0.36 %。其中,人员经费1639.09 万元,公用经费418.81 万元,专项经费107.08 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015.0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544.20 万元、390.99 万元、79.88 万元;韩城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49.91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4.89 万元、27.82 万元、27.20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69.02 万元,逾期率0.162 ‰,其中,市中心0.156 ‰,韩城中心0.18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1979.22 万元。2023 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86 %,国有企业占28.40 %,城镇集体企业占1.23 %,外商投资企业占1.32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95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8 %,灵活就业人员占0.03%,其他占0.73 %;中、低收入占99.07 %,高收入占0.93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04 %,国有企业占25.65 %,城镇集体企业占1.35 %,外商投资企业占1.6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88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42 %,灵活就业人员占0.14 %,其他占2.88 %;中、低收入占99.70 %,高收入占0.30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60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3.70 %,租赁住房占8.2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8.1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02 %,出境定居占0.03 %,其他占3.2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18 %,高收入占0.82 %。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8.36 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6.76 %,比上年末减少0.48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400.28 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6 %,90-144(含)平方米占88.32 %,144平方米以上占10.02 %。购买新房占90.50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 %),购买二手房占9.50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其他占0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74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26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71 %,30岁-40岁(含)占46.16 %,40岁-50岁(含)占18.93 %,50岁以上占3.20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7 %,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 %;中、低收入占98.52 %,高收入占1.48 %。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33 %,比上年减少14.90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根据渭南市缴存职工缴存和住房情况,通过对提取额度和贷款政策的调整(职工贷款额度不受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影响),逐步对租房提取条件加大放宽力度。2023年租房提取人数增长率达到了29.40%,很大程度支持了职工租房提取,为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做好保障。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3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印发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渭房委发【2023】1号),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不得超过渭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渭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8957元/月,缴存下限不得低于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即临渭区(含高新区)、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最低缴存基数为2050元/月,华州区、澄城县、富平县、白水县、蒲城县、合阳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950元/月。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三)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9月25日,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尤其是针对新市民、青年人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购房类提取使用范围,有效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同时,增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充分发挥了公积金政策的普惠性,让公积金有温度的“活”政策为缴存职工解决生活实际问题。

(四)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召开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换届暨四届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渭南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由21人组成,推选李建强同志为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杜军、李建军同志为副主任委员。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草案)》、《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草案)》、《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工作实施意见(草案)》。

(五)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内(含5年)2.6%;5年以上3.1%。

(六)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线上业务服务水平。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已陆续将归集、提取、贷款三大业务迁入线上,部分业务实现了24小时“不打烊”线上服务。上线后的综合服务平台包含中心门户网站、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渭南公积金手机APP客户端、渭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心官方微博、12345(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支付宝查询等九大渠道,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短信推送等功能。通过优化升级,职工不仅可以从该平台及时了解到公积金资讯、掌握最新公积金政策,实时查询到本人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有关信息,同时还可以办理一些单位和个人公积金业务。

为解决中心业务大厅工作场地小、业务网点少、职工多部门跑、办事排队预约等难题,不断提高服务效率,经中心多方努力,已实现六部门信息数据互联:将公安、民政、掌上渭南APP、市政府便民服务平台、国土(不动产)、人行征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通过升级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渠道,优化单位网厅、个人网厅、12345(12329)服务热线、短信、手机APP、微信、微博和自助终端、支付宝等服务渠道功能,为公积金缴存单位与职工提供功能灵活的公积金服务门户,争取实现让群众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体验升级,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网上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七)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23年初,高分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数据上报核验工作,并获得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权限。2月份完成了“一件事一次办”规定的四个住房公积金事项所需共享交换的数据字段及接口对接工作。6月份完成了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所需的中心相关业务及版面的迁移工作。并相继完成了民政婚登系统数据共享接口升级改造工作,“网络安全设备补充及可视化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并已投入生产应用。11月份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心网站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以优异成绩通过等保测评及公安备案,符合等保三级测评要求。对中心电子稽查报告中的存疑数据进行分析自查和完善,完成了阶段性的数据治理工作,数据疑点率下降,成效显著;同时还针对省级监管平台中数据一致性问题进行了整改。完成业务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化升级工作;对华州区、华阴市、澄城县管理部业务系统相关设备完成了升级、维保工作。制定了《电脑病毒查杀方案》,定期对中心所有系统用户客户端进行病毒扫描查杀,保证了数据和网络信息安全。

(八)当年所获荣誉情况。

我中心被市政府评为2023年度“环境热线”人民群众满意单位、全市12345热线工作先进单位,中心工会委员会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工会。

韩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被市委文明办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年3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