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 渭南 市住房公积金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2 年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2、渭南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办法。
3、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渭南市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 7 个科,分别为:人秘科、公积金管理科、信贷科、财务会计科、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科、稽查科、信息技术科; 11个管理部,分别为:临渭区、高新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大荔县、澄城县、合阳县。韩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164 人,其中,在编 57 人,非在编 107 人。
中心网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http://gjj.weinan.gov.cn/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 年,新开户单位 268 家,净增单位 274家;新开户职工 2.53万人,净增职工0.63万人;实缴单位 4653家,实缴职工 28.53万人,缴存额33.7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26%、2.22%、 -12.67%。 2022年末,缴存总额322.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6%;缴存余额 130.56亿元,同比增长8.4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12 家。
(二)提取:2022 年,11.1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23.58亿元,同比增长47.7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97%,比上年增加 28.61个百分点。 2022年末,提取总额 192.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97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50 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34万笔 11.45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50 %、 51.2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26万笔 8.72亿元,韩城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08万笔 2.73亿元。2022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0.64亿元。其中,市中心 9.11 亿元,韩城中心 1.53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5.69万笔 153.10亿元,贷款余额 101.2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6.36 %、 8.08 %、 0.81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77.57 %,比上年末减少 5.84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12 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550笔19467万元。 2022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409446.80万元,异地贷款额 295107.0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2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41.23 亿元。其中,活期11.9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27.90亿元,1年以上定期1.4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 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57%,比上年末减少 5.8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 年,业务收入 40040.19 万元,同比下降1.67 %。其中,市中心33166.92万元,韩城中心 6873.27万元;存款利息7202.2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727.29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 110.66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 年,业务支出 22265.85 万元,同比下降 8.51%。其中,市中心18882.46万元,韩城中心3383.39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21058.28万元,归集手续费 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1200.22 万元,其他7.3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 年,增值收益 17774.34 万元,同比增长8.49 %。其中,市中心 14284.46 万元,韩城中心 3489.88万元;增值收益率1.41 %,比上年减少 0.1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680.0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2566.0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28.27万元。2022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217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506.13 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 3506.13万元,韩城中心上缴 0万元。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5481.15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047.90 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 21833.85万元,韩城中心提取 1214.05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2157.12 万元,同比增长14.65 %。其中,人员经费 1621.46 万元,公用经费350.33 万元,专项经费185.33 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913.9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546.90万元、299.33 万元67.73 万元;韩城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43.16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74.56万元、51 万元、117.60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1.69万元,逾期率0.061 ‰,其中,市中心0.074 ‰,韩城中心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5481.15 万元。 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32 %,国有企业占28.14 %,城镇集体企业占1.05 %,外商投资企业占 1.45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79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5 %,灵活就业人员占0.02 %,其他占0.68 %;中、低收入占99 %,高收入占 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55 %,国有企业占26.38 %,城镇集体企业占1.51 %,外商投资企业占 5.40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40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97 %,灵活就业人员占0.08 %,其他占2.71 %;中、低收入占99.71 %,高收入占0.29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9.00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49.45 %,租赁住房占 6.22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 0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20.3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2.38 %,出境定居占0.35 %,其他占2.2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 %,高收入占 0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4.72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24 %,比上年末减少1.5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0854.05 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0.76 %占 0.76 %,90-144(含)平方米占84.09 %,144平方米以上占15.15 %。购买新房占95.21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 %),购买二手房占4.79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0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其他占 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66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34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72 %,30岁-40岁(含)占48.12 %,40岁-50岁(含)占24.96 %,50岁以上占4.20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6.18 %,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82 %;中、低收入占99.12 %,高收入占0.88 %。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2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23 %,比上年减少1.75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省有关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权益,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2022年5月25日全国住房公积金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特制定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办法。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并附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的补缴方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的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待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一次性补结应还款项。
3.根据渭南行政区域房租的实际水平,将租房提取每户年提取总额8000元提高至每户年提取总额12000元,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4.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审批职能,宣传和引导缴存单位及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积金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缴存、提取、还贷、账户信息查询等业务,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本办法实施时间暂定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
截至2022年底,我中心累计6家企业申请缓缴,涉及职工人数为1657名,累计缓缴金额为454.13万元;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4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余额为123.48万元;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人数为5422名,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实际累计租房提取金额5888.37万元。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试点城市披露)。
无上述情况发生。
(三)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上述情况在(一)项具体有描述。
(四)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上述情况发生。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缴存基数
(1) 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2021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渭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51元/月。
(4)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202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临渭区(含高新区)、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850元/月,华州区、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澄城县、合阳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750元/月。
2.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六)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线上业务服务水平。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已陆续将归集、提取、贷款三大业务迁入线上,部分业务实现了24小时“不打烊”线上服务。上线后的综合服务平台包含中心门户网站、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渭南公积金手机APP客户端、渭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心官方微博、12345(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支付宝查询等九大渠道,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短信推送等功能。通过优化升级,职工不仅可以从该平台及时了解到公积金资讯、掌握最新公积金政策,实时查询到本人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有关信息,同时还可以办理一些单位和个人公积金业务。为解决中心业务大厅工作场地小、业务网点少、职工多部门跑、办事排队预约等难题,不断提高服务效率,经中心多方努力,已实现六部门信息数据互联:将公安、民政、掌上渭南APP、市政府便民服务平台、国土(不动产)、人行征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通过升级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渠道,优化单位网厅、个人网厅、12345(12329)服务热线、短信、手机APP、微信、微博和自助终端、支付宝等服务渠道功能,为公积金缴存单位与职工提供功能灵活的公积金服务门户,争取实现让群众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体验升级,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网上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七)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核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信贷数据于2022年7月15日成功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并实时体现至个人信用报告中。
2.9月份中心对设立在行政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区安装的公积金自助查询终端也进行了优化升级,现包含的功能有:新闻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主要业务、文档下载、网上业务大厅、在线咨询、科(部)信箱等,可实现相关单位业务和个人业务的自助查询办理。
3.完成了中心门户网站部分功能和参数的优化升级工作和域名备案工作。
4.完成了中心系统电子签章功能的优化升级工作,实现了在各类业务要件中嵌套电子签章功能。
5.2022年7月份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心网站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以优异成绩通过等保测评及公安备案,符合等保三级测评要求。
6.2022年11月份完成了中心各科室及各县(市、区)管理部业务系统相关设备的升级、维保工作。
(八)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获得渭南市2022年度《环境热线》人民群众满意单位。
(九)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上述情况发生。
(十)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上述情况发生。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 3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