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 【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0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 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渭南市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7个科室,下设12个管理部。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10家,比上年新增1家。全年实缴单位3494家,实缴职工25.97万人,缴存23.94亿元,同比增长71.73%。当年新开户单位88家, 新开户职工1.19万人,净增单位4家,净增职工-2.82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 120.7亿元,缴存余额60.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75%、4.55%。
(二)提取:全年提取21.33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89.09%,比上年同期增加28.33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 60.68亿元,同比增长54.2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受委托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5家。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6.35亿元,同比增长3.04%、 43.0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41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3万笔 26.56 亿元,贷款余额18.60亿元,同比增长16.75%、 31.42%、 18.77%。个人住房贷款率为30.99%,比上年同期增加3.71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44.75亿元。其中,活期8.96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3亿元,1年以上定期 35.49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30.99%,比上年同期增加3.7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5354.61万元,同比增长8.46%。其中,市中心25187.03万元,韩城中心167.58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8373.3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881.24万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21335.16万元,同比增长6.81%。其中,市中心21051.99万元,韩城中心283.17万元。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20382.21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650.4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97.98万元,其他支出4.57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019.45万元,同比增长18.18%。其中,市中心4135.04万元,韩城中心-115.59万元。增值收益率0.7%,比上年同期增加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14.5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2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884.86万 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80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800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556.35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789.05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789.0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1459.70万元,同比增长40.71%。其中,人员经费850.27万元,公用经费587.81万元,专项经费21.62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459.70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50.27万元、587.81万元、 21.6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5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5.7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31‰。其中,市中心0.031‰。个人贷 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6556.3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525%,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87%。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9.79%和71.73%。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3.24%,国有企业占15.34%,城镇集体企业占8.75%,外商投资企业占0.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0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1%,其他占1.98%。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0.66%,中等收入群体占98.02%,高收入群体占1.32%。
(二)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9万笔21.33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7.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 房占48.6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26%,租赁住房占0.1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2.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1.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7%,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8.93%,其他占8.2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7.4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08%,比上年同期减少6.9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13.25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0.36%,90-144(含)㎡占98.64%,144㎡以上占1.00%;新房占97.83%,二手房占 2.17 %。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58%,中等收入群体占97.60%,高收入群体占0.82%。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4.22%,比上年同期增加11.6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
2.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比上年新增1家(西安银行渭南分行)。
3.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2015年1月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限按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要求确定为10083元,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938元执行,缴存比例为5%-12%。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5]61号),2015年3月1 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年利率从4.25%调整到4.00%,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从3.75%调整到3.5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43号)的规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年利率从4.00%调整到3.75%,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从3.50%调整到3.2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2015年6月28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年利率从3.75%调整到3.50%,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从3.25%调整到3.0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2015年8月26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0%下调至2.75%。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调整后贷款利率执行。
5.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
6.当年发放异地贷款和贴息贷款情况:
2015年我市共发放异地贷款18笔393万元,暂未开展贴息贷款业务。
7.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管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意见》。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购买二套普通自住住房90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放宽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积极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修订《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办法》,出台《操作细则》,区外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渭南市辖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提取方面,租房提取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简化提取要件,租赁商品房不需提供完税发票,并放宽到父母、子女可互提支付房租;职工、配偶及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将职工购房1年内可提取公积金放宽到5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父母、子女个人可互提公积金;探索职工养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8.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综合服务平台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
设立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客服中心,在将住房公积金12329客服热线并入渭南市智慧城市建设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并和中心数据库连接后,中心专人值班,负责客服热线的接听、处理和答复工作;全面实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和市中心数据库联网,使业务服务平台前移,实现了县市区管理部直接进行公积金上账、下账业务,通过中心后台复核指令通过后,直接并入中心数据库,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能。
9.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5年无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10.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无违反规定情况发生。
11.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目前中心内设人秘科、公积金管理科、财务会计科、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科、稽查科、信贷科、监察室,并在临渭区、高新区、华县、华阴市、潼关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大荔县、澄城县、合阳县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韩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网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单位、个人公积金网上查询、在线咨询、人工服务热线及自助语音查询系统,中心官方微博,短信提醒、查询、定制系统等网上服务。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