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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于2018年3月23日向社会公告,按照一个城市一个报告主题,内容包括了2017年度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等全部管理信息,做到披露指标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7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3525个,实缴职工24.7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1.06%、13.67%。
      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1.94 亿元,比上年增长19.56%。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 160.99 亿元,缴存余额 59.64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78%、18.43%。
近两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二)提取
      2017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66亿元,比上年减少54.80%。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9.56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3.10亿元,分别占提取额的75.53%、24.47%。到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101.35亿元,占缴存总额的62.95%。提取率57.70%,比上年减少94.94个百分点。2017年提取率较2016年提取率减少94.94%,是因为2016年对困难企业职工因生活困难批量提取、父母子女之间互提、租房提取等做了政策放宽所致。     
近两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三)贷款
      2017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0.46万笔,发放额11.37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9.80%、1.13%。到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0万笔,累计发放额49.4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50%、29.8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到35.40亿元,比上年增长28.91%。
      个人住房贷款率59.36%,比上年末提高4.83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近两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2017年,渭南中心在2016年修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的基础上,优化流程,减少审核要件,提高办事效能,采取集中签约的方式,为贷款职工提供“一条龙服务”。2017年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提取、个人贷款方面的总量达20.93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95.40%,对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既提升了个人住房贷款率,也为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财务状况
    (一)业务收入
      2017年,业务收入 16633.35 万元,同比下降 23.35 %。存款利息 6588.78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994.12 万元,其他 50.45 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7年,业务支出 6187.76 万元,同比下降 52.95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5741.9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34.49 万元,其他 11.37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7年,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10445.59万元,比上年增长23.87%,增值收益率1.91%。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7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6760.9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83.4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01.17万元。
     2017年末,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8608.92万元,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抵补能力;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74.42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廉租住房建设。
      三、工作亮点
      1、贷款发放额再次突破10亿元大关。
            2016年发放贷款11.50亿元,2017年发放贷款11.37亿元。
      2、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
   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于2017年8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并于2017年10月19日以高分优异成绩通过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双贯标”检查验收。从基础数据的清理达标,到结算系统的平稳运行;从提取业务的“秒”级到账,到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开通以及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业务功能的实现,可以说公积金信息化管理已跨入了“国标”门槛。
      3、建立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微信交流群
     为了方便跨省、市就业职工就近、高效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渭南中心通过建立业务经办人员转移接续交流微信群,为职工便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工作探索了新路子,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为公积金缴存职工做好服务。
      四、信息披露相关指标解释
      1、个人住房贷款率:指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2、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月均缴存余额指当年内各月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之和除以12。
      3、提取率:指当年公积金提取额占当年公积金缴存额的比率。
      4、缴存额:指当年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包括实际汇缴、补缴金额和结转利息)。
      5、缴存总额:指截至年末住房公积金的累计缴存金额。
      6、缴存余额:指截至年末缴存总额(包括应付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结转利息)扣除累计提取额后的金额。
      7、提取额:指当年职工实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8、提取总额:指截至年末职工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