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无不良行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4、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住房合同或协议;
5、已支付所购(建)住房全部价款20%(首套)、30%(二套)以上的首付款;
6、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未卷入债务纠纷的情况;
8、异地贷款职工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1、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士官证)、户口薄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及其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月收入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
(5)购房预付款凭证及其复印件;
(6)合法的购(建)房合同原件;
(7)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8)“商转公”贷款职工需提供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近一年的还款明细;
(9)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资料。
2、房屋资料
(1)在建期房:开发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复印件,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备案楼盘无需提供以上证件。
(2)现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在12个月内)。
(3)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在12个月内);契税完税单。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月还款额
1、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单笔最高不超过7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0年。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为:首套,5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6%,五年以上年利率3.1%;二套,5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3.025%,五年以上年利率3.575%。
注: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4、月还款额:月还款限额为借款人及其配偶家庭月工资收入的30%-50%。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借款人申请→管理部经办人员受理→审查录入→管理部主任审核→职能科室复核→终审→市中心分管领导审批→贷款合同签定→抵押登记→贷款发放→贷款偿还→贷后管理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方法
1、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2、还款满6个月后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可以选择提前一次性归还剩余贷款本金或提前归还部分剩余贷款本金。每次部分提前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