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住建厅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基本刚需,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切实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的要求,根据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个贷率在90%至95%之间,且资金连续三个月为净流出时,启动二级响应,调整异地贷款政策,经过综合研判,决定于2021年6月10日起暂停异地贷款受理。
特此公告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