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地中心):
为了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自2018年2月1日起,我中心现将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上一律加盖各管理部公章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以下下设管理部出具异地缴存使用证明:
各管理部分别是:临渭区管理部、高新区管理部、华阴市管理部、华州区管理部、潼关县管理部、大荔县管理部、澄城县管理部、合阳县管理部、蒲城县管理部、白水县管理部、富平县管理部。
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各管理部在异地缴存使用证明上加盖管理部公章,视同加盖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