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人工资是按照缴存基数计算,还是按照收入证明计算?
您好!根据《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渭房金发{2020}23号文件相关规定,“核定借款人及配偶收入时,已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但不超过当地上年度社平收入(需提供收入证明,并出具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详情请咨询0913-8260959.